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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遇到之前和我一起去日本的朋友。之前去日本,前三天和她一起住另一個朋友在東京的家,之後才去位於茨城縣的表哥家。而她,則和她的男朋友(其實應該算是未婚夫了吧!)去了山形縣。
 
  她告訴我,她在山形縣遇到一個認識我的女生。我對這個女生也有印象。兩年前的暑假,我應邀前往韓國去參加一個世界性的活動。那一次活動中,我認識了不少國外的人。儘管只有短短的半個月,但在活動中有一些互動,因此有些人印象滿深刻的。雖然那時的我日文只會一點點(因為只上過一年的文法課),不過我就這樣靠著那幾句闖天下。今天翻了一下塵封已久的紙箱,看見她那時寫給我的信,真是令我懷念呢!
 
  回歸正題,那位朋友轉告我:她說因為妳那時候很照顧她(有嗎?我只是很愛亂講日文),要妳一定要和她聯絡喔!不過朋友講的名字和我印象中的名字不太一樣;回家查證之後:確實是不一樣,所以我想就等朋友寄照片來再行動吧!免得搞錯人了@@”
 
  想不到事隔兩年,對方還記得我。其實我有時也會想起那時候的事,也會想到她和另一位日本男生;而明年,我就要飛去日本了。讓我不禁覺得:緣份真是奇妙啊!兩年前我們相遇;兩年後她和我的朋友相遇,很快的,我們就會再見面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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